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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韓AEO相互承認協議 有意參與雙邊貿易計畫之業者 應於105年9月9日前登入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我國與韓國之「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協議」於104年12月22日下午在該署大禮堂圓滿完成簽署儀式。

透過本協議之簽署,雙方海關互相承認對方AEO之驗證結果,並給予對方AEO出口業者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

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之出口業者,得享有韓國海關提供之通關優惠措施,並請有意參與該計畫之業者,於105年9月9日前登入財政部關務署「優質企業申辦平台」,點選「企業基本資料」/「基本資料維護」,於「相互承認-願與下列國家交換資料」選項下勾選韓國,俾提供關務署將基本資料提供予韓國海關。

該協議由我國駐韓國代表處石代表定及駐台北韓國代表部趙代表百相分別代表雙方簽署,並由關務署莊署長水吉及韓國關稅廳審查政策局李局長燦基分別代表雙方海關到場觀禮見證;另有雙方海關代表團、我方相關機關、公協會及多家AEO出口業者等合計200餘人出席該協議簽署儀式,場面盛大隆重。

莊署長在簽署儀式中表示,本協議之簽署代表雙方海關建立相互合作的新里程碑,邁出歷史性的一大步。

我國為韓國今年所簽署的4個AEO MRA中,與韓國雙邊貿易量最大之簽署國家。據統計,韓國為我國第6大貿易夥伴,103年臺韓雙邊貿易總值達約300億美元,因此完成本協議簽署,對促進臺韓經貿發展至為重要。期待經由雙方持續努力,拓展臺韓雙方未來在其他方面之關務合作,全方位地促進貿易便捷及國際供應鏈安全,創造更大合作效益。 我國自98年12月實施優質企業制度,截至104年11月30日完成認證已達616家,包含332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及306家一般優質企業,約占我進出口貿易總值之40%,我國另已分別於101年11月、102年7月及102年12月與美國、新加坡及以色列完成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本協議為第一個在關務署舉行簽署儀式之AEO相互承認協議(MRA)。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臺韓雙方達成AEO相互承認,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將直接受惠,經由互相承認驗證結果,雙方AEO出口業者可在臺韓兩方均享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不僅有利我國AEO業者輸韓貨物快速通關,創造商品競爭利基,更有助業者後續物流管理,構建Just-in-Time與零庫存之利基,並可達成整體供應鏈安全,以提升企業競爭力;韓方AEO業者輸臺貨品亦然,進而促進臺韓雙邊貿易發展,締造互惠雙贏經貿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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