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南區大用水戶用水效率提升輔導」歡迎各界踴躍報名

  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水利署) 規劃耗水費徵收辦法草案,擬針對年用水量達12,000度以上之用水人課徵,並設計節水措施減徵配套(達成水回收率要求、取得水足跡認證、完成清潔生產評估、取得綠色工廠(綠建築)標章及獲得節水績優等9項者,最高可減徵總耗水費費額的百分之六十),以引導大用水戶節水。

  因應未來耗水費政策實行,協助大用水戶提升用水效率,經濟部水利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106-107年度南區大用水戶輔導節水工作暨總管理團隊計畫」,針對南部地區(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台東縣等縣市),透過南區大用水戶節水服務團進行該區域內輔導節水工作,提供效率用水技術輔導、技術諮詢及宣導推廣等服務,透過用水平衡及循環再利用觀點,協助用戶提升用水回收率,並導入永續發展的理念,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獲得環境與經濟績效,在用水減量的同時也降低能資源耗用與營運支出,且獲得節水節能、節費減碳等多重效益。

瀏覽數:
登入成功